关于规范合作增值业务经营、加大违约违规行为处罚的通知
各合作伙伴:
为规范合作产品管理,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合作运营环境,河北联通按照集团《关于延伸SP违约处理两级管理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制定了《河北联通增值业务三权分立管理办法》和《河北联通合作增值业务三权分立违约、违规处罚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12年4月1日开始执行。现将要点通告如下:
一、“定制不规范”违规行为判定:包括强行定制收费、诱导定制收费、订制类信息业务无二次确认、点播类信息业务无资费告知、互动点播类业务无累计参与步骤及资费告知、IVR语音业务无资费提示等(详见附件1)。
二、加大处罚力度:对“定制不规范”违约违规行为实施25倍处罚,25倍处罚计算公式如下:
处罚“定制不规范”=投诉用户数*25*(业务单价+用户归属地当年用户平均在网时长*用户归属地当年平均ARPU值)。
示例:一个业务单价为1元的增值业务的不规范定制投诉,如果用户归属地当年用户平均在网时长为6个月,用户归属地当年平均ARPU值为40元,则一个定制不规范投诉违约所得扣减= 1×25(1+6×40)= 6025 元。
三、要求:各合作伙伴签订规范运营承诺书(附件2),并于2012年3月31日前盖章反馈至我公司,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86311110050@163.com。
联系人:王丽,电话0311-86068909。
曲哲,电话 18603110966。
外地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范西路21号河北联通206室
邮编:05001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产品创新部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