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信息化与通信融合产品选型平台及垂直门户
注册 登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企业新闻 招标信息 行业应用 厂商专区 活动 商城 中标信息

资讯
中心

新闻中心 人物观点
厂商专区 市场分析
行业
应用
政府机构 能源产业 金融机构
教育科研 医疗卫生 交通运输
应用
分类
统一协作 呼叫客服 IP语音 视频会议 智能管理 数据库
数字监控 信息安全 IP储存 移动应用 云计算 物联网

TOP

国务院:加快推进物联网在物流服务中的应用
2017-08-17 17:11:52 来源:中宏网 作者:【
关键词:物联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有关工作,着力营造物流业发展良好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有关工作,着力营造物流业发展良好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提出拓展物流企业融资渠道,加快推进物流仓储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大力推进物联网、RFID等信息技术在铁路物流服务中的应用。
  《意见》指出,物流业贯穿一二三产业,衔接生产与消费,涉及领域广、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意见》着力强调加大降税清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意见》要求,完善道路货运证照考核和车辆相关检验检测制度。进一步完善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与信用管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违法失信计分与处理,积极推进年审结果签注网上办理和网上查询,在部分省份探索实行车辆道路运输证异地年审。(交通运输部负责)2017年年内将货运车辆年检(安全技术检验)和年审(综合性能检测)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合并,并允许普通道路货运车辆异地办理,减轻检验检测费用负担。
  加强物流领域收费清理。开展物流领域收费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负责)全面严格落实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政策。(交通运输部负责)完善港口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拖轮计费方式,修订发布《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清理规范铁路运输企业收取的杂费、专用线代运营代维护费用、企业自备车检修费用等,以及地方政府附加收费、专用线产权或经营单位收费、与铁路运输密切相关的短驳等两端收费。
  提升铁路物流服务水平。着力推进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发挥铁路长距离干线运输优势,进一步提高铁路货运量占全国货运总量的比重。探索发展高铁快运物流,支持高铁、快递联动发展。支持铁路运输企业与港口、园区、大型制造企业、物流企业等开展合资合作,按需开行货物列车。加快一级和二级铁路物流基地建设,重点加强进厂、进园、进港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解决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企业自备载运工具的共管共用,提高企业自备载运工具的运用效率。大力推进物联网、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信息技术在铁路物流服务中的应用。
  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支持地方建设城市共同配送中心、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等,缓解通行压力,提高配送效率。加强配送车辆停靠作业管理,结合实际设置专用临时停车位等停靠作业区域。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相关单位物流资源与电商、快递等企业的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共享衔接,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加强物流渠道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对寄递物流活动全过程跟踪和实时查询。
  拓展物流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等设立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加强重要节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的轻资产物流企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负责)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支持物流业发展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方案,通过完善供应链信息系统研发,实现对供应链上下游客户的内外部信用评级、综合金融服务、系统性风险管理。支持银行依法探索扩大与物流公司的电子化系统合作。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深入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完善相关实施细则,扎实推进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互联网平台或企业单位自行提供,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不负责,Voipchina网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ofo模块化设计落地物联网商用 将..
下一篇共享单车芯片市场占有率第一 联发..

热门文章

图片主题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广告位

Copyright@2003-2009 网络通信中国(原VoIP中国) 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503927495@qq.com
  京ICP备05067673号-1 京公网安1101111101259

《合作通告》

本站因快速发展需要,有共赢合作、战略创投意向的个人或机构,请联系咨询:
(电话)010-69397252、13911442656(v)
(邮箱)503927495@qq.com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