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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罗拉诉华为“窃密”案一主角罪名被认定
2012-02-10 10:16:37 来源:财新网 作者:【
关键词:窃密 摩托罗拉 华为
 
前摩托罗拉集团工程师金函娟(音译,Hanjuan Jin)被美国芝加哥地方法院认定窃取“商业秘密”刑事罪名成立,即将面临牢狱之灾。

  前摩托罗拉集团工程师金函娟(音译,Hanjuan Jin)被美国芝加哥地方法院认定窃取“商业秘密”刑事罪名成立,即将面临牢狱之灾。

  美国时间2月8日,芝加哥地方法院法官鲁本.卡斯蒂洛(Ruben Castillo)做出并宣布了对金函娟的裁定,金函娟非法获取和保存大量摩托罗拉商业秘密的三项窃取商业秘密罪成立,每项都将面临最高10年的刑罚。在此之前,2011年8月,金函娟受审时,放弃了陪审团裁判(Jury trial)的权利,因此此次将遵循主审法官裁判(Bench trial)。

  同时,法官卡斯蒂洛也没有认定美检察官指控的“经济间谍罪”。检察官的指控称,金函娟的“偷盗行为”是计划将相关摩托罗拉的先进技术信息交给中国军方。在关于“经济间谍罪”的指控中,她被控同时服务于一家北京公司,而这家北京公司被认为跟中国军方有关联。

  卡斯蒂洛认为,检察官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金函娟政府背景和其中关联。据彭博社报道,该案检察官对此表示,“我们不同意但是尊重法官的裁定。”

  根据检察官的起诉资料,现年41岁的金函娟是美籍华人,毕业于美国圣母大学,后加入摩托罗拉公司,担任高级软件工程师。

  2007年2月28日,金函娟正准备自芝加哥的国际机场乘飞机返回中国,一位海关人员随机抽中她进行检查,发现她携带了3.1万美元的现金及大量纸质及电子文档,同时,她飞中国的机票是单程机票,这些都受到了海关执法部门的怀疑,并被扣留。

  事后证实,她于2007年2月26月,回到在摩托罗拉公司办公室,花两天时间下载了包含众多机密技术的文件,而这段时间是其向摩托罗拉提出休病假期间。

  不为人注意的是,金函娟还是摩托罗拉诉华为“窃取商业秘密”案的起点。2010年6月,摩托罗拉曾在美国提起诉华为窃取其商业机密,称华为多年进行一项精心策划的、窃取摩托罗拉最新技术的秘密计划。

  财新记者梳理了摩托罗拉起诉华为窃取商业秘密案相关法律文件发现,金函娟正是该案的关键人物,也正是金函娟被暴露,摩托罗拉才启动了对华为的调查。根据摩托罗拉的起诉状,在芝加哥国际机场海关,随身携带大量摩托罗拉文件的金函娟,声称自己同时被摩托罗拉和一家名叫Lemko的公司雇佣。

  摩托罗拉随后在内部调查中发现,金在休假期间,正是用Lemko的计算机接入摩托罗拉的系统。另外,还有多人也用Lemko公司计算机未经授权地接入摩托罗拉公司系统,这些人也多同时服务于摩托罗拉和Lemko。

  调查还发现,Lemko及其创始人潘少伟与摩托罗拉的合作伙伴华为联系紧密。摩托罗拉在诉讼意见书中称,2001年,时任摩托罗拉高级工程师和架构主任、负责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的潘少伟与华为总裁任正非在北京见面,之后潘少伟和其它几名被告开始同时秘密为华为开发新产品。

  直到2004年,潘少伟都一直在摩托罗拉负责开发一种无缝移动技术,开发该技术的其中一个关键是需利用摩托罗拉SC300基站收发台(BTS)。摩托罗拉将SC300视为具有革命性的技术,称为「微蜂窝」(microcell),它非常小,只有53磅重。

  对此,华为解释任潘二人是亲戚关系,任正非前妻的母亲和潘妻的母亲是姐妹,两人十年来只见过几次,大概发过八封电子邮件,其中只有三封是任亲拟,其它都是秘书代写。

  在向法院提交的答辩书中,Lemko称Hanjuan Jin在2005年7月至9月间为该公司雇员,但否认了解Jin的个人活动以及和摩托罗拉相关的活动。

  同时,潘少伟则承认2001年见过任正非,在摩托罗拉期间确实是在开发无缝技术,2002年8月24日给任正非发过邮件,且去过中国和达拉斯,但对摩托罗拉所述来往邮件内容全部否认,特别否认给任正非发过带有「摩托罗拉机密信息」的邮件。

  在潘少伟和Lemko公司向法院上交的计算机中,潘通过软件销毁了大部分内容,但仍有部分电子邮件被恢复。被恢复的邮件显示,在华为要求下,潘2003年3月给任正非与华为无线传播业务的副总经理侯金龙传递了摩托罗拉SC300基站规范的专利和摩托罗拉的标准规范;还显示潘于2003年2-3月间去北京时曾开会并达成协议,潘在回美后就开始传输。侯金龙回复表示收到。

  潘少伟还在2002年4月告诉任正非,如果计划进展顺利,就从摩托罗拉独立,自己建立Lemko公司。2002年9月,他还带了些关键设备产品到中国展示。计算机恢复后还显现了很多其它内容和技术信息,摩托罗拉认为公司信息有大部分被泄露给了华为和Lemko。(详见于财新《新世纪》 2011年第9期报道《华为因美国而改变》)。

  之后,就在诺基亚西门子收购摩托罗拉无线部门过程中,华为同样起诉诺西和摩托罗拉,称此项并购将侵犯其商业秘密,也对这起收购在中国的反垄断审查造成了障碍。2011年4月,摩托罗拉与华为发表联合声明称,将各自撤销针对对方的法律诉讼。

  然而,此案所加深的美国市场对华为军方背景的猜测并未消散。

  目前,法官命令金函娟只能限于在电子监视下的家庭内活动,最后的判决预计在4月18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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