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 校园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设备 项目征求意见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丽水学院的委托,近期将对其 校园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设备 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技术需求及供应资格要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 征求意见范围:
1 、是否出现过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资格要求;
2 、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
3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4 、提供更利于项目实施的采购标段划分建议、各标段之间的互融方案;
5 、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6 、符合项目技术参数的产品品牌或实际会参与的品牌少于三个的情况,特别是符合项目技术参数中实质性指标“ ▲” 的产品品牌或实际会参与的品牌少于三个的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 2014年8月8日下午 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采购业务部,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8-2292507,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7576868@.qq.com 联系电话:0578-2179551联 系人:李丁 采购机构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招标技术规格及设备清单(点击)
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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