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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的网络自由造成绝对的网络安全攻击
2014-07-10 11:08:33 来源:论坛 作者:【
关键词:网络安全 网络空间 命题 网络攻击
 
近年来,信息和网络安全问题受到国际社会普遍关注,制订相关国际规则、规范信息和网络空间行为已逐渐成为各国的共识。在日前举办的第三届世界和平论坛上,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陈小工表示,“维护网络安全各个国家都不能独善其身,需要大力推动国际合作”。
  近年来,信息和网络安全问题受到国际社会普遍关注,制订相关国际规则、规范信息和网络空间行为已逐渐成为各国的共识。在日前举办的第三届世界和平论坛上,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陈小工表示,“维护网络安全各个国家都不能独善其身,需要大力推动国际合作”。
  陈小工说,国际上目前虽然尚无一部通行的国际条约或法律规范网络空间的行为,但国际社会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陈小工具体例举了两个重要进展。一,2011年9月,中国、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常驻联合国代表联名致函联合国秘书长,要求将由上述国家共同起草的“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作为第66届联大正式文件散发。陈小工认为,这是一个富有成效的进展,“这个文件应该说是国际社会首次较为全面、系统地提出的有关信息和网络安全的国际准则的文件”
  二,联合国第三个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经过两年的艰苦努力和谈判,于去年6月终于达成并发表了一份共识报告。这份报告在许多大的原则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各方的立场、观点和利益诉求都得到了一定的体现,比如承认了网络主权的原则,承认了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宪章在网络空间的适用性,并承诺致力于信任建立措施,以及加强对发展中国家在网络技术上的支持和援助等等。陈小工认为,这个报告无论是在网络安全的原则这样的宏观层面,还是在具体措施这样的微观层面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可以成为今后国际社会制定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一个基础”。
  陈小工说,这些年来由于网络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国际社会在加强网络空间合作、推动网络空间的国际治理方面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过。但是,网络世界的格局纷纭复杂,各方关于制定怎样的网络空间国际规范仍然存在很多不同的看法。陈小工认为,这些不同的看法大致表现为三大争论:一是依法管理与网络无限自由的争论;第二是在管理上的民主与霸权的争论;第三是和平与战争之争。
  关于网络空间如何建立国际规范的问题,陈小工谈了四点建议。一、要尊重各国的主权。互联网作为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虽然连接整个世界,但并不是无国界的。中国政府主张一国的互联网属于国家主权管辖范围,要求尊重和维护国家对互联网的主权权利。陈小工认为,中国政府的这一主张是符合网络空间的发展需求的,回应了各国对互联网的安全关切。现阶段国际互连网的发展是很不均衡的,少数国家掌握着资源和技术的绝对优势,如果否认各国拥有属于自己的网络空间,否定各国对本国互联网的主权权利,就会导致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在网络空间盛行,就会将世界上大多数人的网络权利置于少数人的掌握之中。这些年来有一些国家打着人权和网络自由的旗号,利用网络技术优势干涉他国的内政,这种做法不仅加剧了网络空间的对抗与冲突,更不利于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二、要兼顾网络自由和有效的治理。网络空间互联互通,自由、开放、共享是网络空间的内在需求和核心价值,但是自由不等于放任不管,绝对的网络自由是一个虚假的命题。如果将网络空间长期置于无政府状态之下,犯罪和恐怖主义活动就会滋生蔓延。今年以来中国境内昆明、乌鲁木齐等地先后发生严重暴恐袭击事件,造成大量无辜人员伤亡,让每一个善良的人惊心和悲愤。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可以看到网络上传播宗教极端主义和暴恐手段的危害,所以网络自由不能排斥网络监管,有必要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基础,将维持现实世界公平公正的道德法律推广至网络空间,通过依法治网,规范各类网络参与者的行为,营造出更加安全、更加可信的网络空间。
  三、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要以平等互利为原则。维护网络安全各个国家都不能独善其身,需要大力推动国际合作。需要强调的是,网络空间的国际合作必须以平等互利为前提。比如,应该对现有的互联网管理模式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逐步实现将互联网基础资源分配及治理问题纳入联合国框架内,由各国共同管理。此外,应该在联合国主导下尽快制定和出台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等基础性法律文件,以规范网络空间的国际秩序。陈小工强调,应坚决反对一些国家在网络安全问题上搞双重标准,一面对别国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企业、大学甚至个人大肆进行监听、监控和窃密活动,一面却又指责别的国家,甚至起诉别国人员。“目前网络治理,由国家层面发展为国际层面的进程依然缓慢,分歧和争论仍然远远多于共识与合作,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有紧迫感。”陈小工说
  四、要审慎确定和使用网络自卫权。当前网络空间军事化的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一些国家建立了网络空间作战体系。陈小工认为,为了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发展必要的网络军事力量虽然有其合理性,但是如果陷入军备竞赛将是危险的。实施网络自卫作战需要考虑网络空间的特殊性,比如如何定义网络攻击行为,如何发现和锁定网络攻击源,如何避免网络作战造成的附带损伤。在这些问题尚无可信任的解决方案前,确定和使用网络自卫权将存在很大漏洞,蕴藏着很大的风险。一些国家甚至将网络自卫权与现实世界的自卫权相联系,这将动摇反对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的国际法律基础,打乱国际秩序。有鉴于此,陈小工呼吁,为了确保网络安全,国际社会在加强合作,共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同时,应就发展网络作战力量、行使网络自卫权等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形成共识,并纳入有关的国际法律文件。在这个问题上,在网络空间具有技术和资源优势的国家应起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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